别人告我侵犯商标权应当到我这边起诉还是他们那边-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知识产权

关于您提出的“别人告我侵犯商标权应当到我这边起诉还是他们那边”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告知您:您作为被告,若被他人告知侵犯商标权,通常原告会选择向对您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是详细的分析:

  1. 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侵权行为地是确定管辖权的首要考虑因素。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等。如果原告认为您在某个地方实施了商标侵权行为,他们可能会选择向该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 如果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行为地,或者为了诉讼的便利,原告也可以选择向被告的住所地(对于自然人而言是户籍所在地,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言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特殊规定:

    • 在涉及网络侵权的情况下,被侵权人住所地也被视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原告有可能选择在被侵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对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直辖市辖区内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 级别管辖:

    • 一般商标侵权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您可能会收到来自中级人民法院或指定基层法院的诉讼通知。

综上所述,如果您被告知侵犯商标权,原告可能会选择向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或根据特殊规定确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管辖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如果您对此类问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作为专业律师,将竭诚为您提供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支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