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诉讼时效应当知道怎么理解-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知识产权

“应当知道”在侵犯肖像权诉讼时效的语境中,是一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它指的是权利人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周围环境,有理由认为自己的肖像权可能受到了侵害,并且应当能够识别出侵害人或侵害行为的存在。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释这一概念及其在实际中的应用。

一、“应当知道”的含义

  1. 感知能力:权利人应具备基本的感知能力,能够意识到自己的肖像被不当使用。
  2. 信息获取:权利人应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如社交媒体、新闻报道、朋友告知等)获取到关于自己肖像被使用的信息。
  3. 合理推断:基于获取的信息,权利人应能够合理推断出自己的肖像权可能受到了侵害。

二、“应当知道”与诉讼时效的关系

  1. 起算时间:侵害肖像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权利人因为某种原因未能及时发现侵害行为,但根据常理和客观情况,他本应该能够发现,那么诉讼时效将从他“应当知道”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2.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 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将中止,直到障碍消除后满六个月再继续计算。
    • 中断:如果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发生,诉讼时效将中断,并重新计算。

三、“应当知道”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

假设某人的肖像被某公司未经授权用于广告宣传,但该人直到一年后才从朋友处得知此事。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该人实际知道的时间是一年后,但根据“应当知道”的标准,如果他在这一年内有合理的机会和途径得知此事(比如通过社交媒体、新闻报道等),那么诉讼时效将从他“应当知道”的那一刻开始计算,而不是从实际知道的那一天算起。

四、建议与总结

为了保护自己的肖像权,建议权利人保持警惕,定期关注自己的肖像是否被不当使用。一旦发现侵害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同时,如果权利人对于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存在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应当知道”在侵犯肖像权诉讼时效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要求权利人具备一定的感知能力和信息获取能力,以便及时发现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