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违反依据-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知识产权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具体依据和后果如下:

一、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据及后果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且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
  3. 法律后果:

    • 根据销售金额的不同,分别处以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据及后果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相关许可证(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
    •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满足一定数额或情节条件。
  3. 法律后果:

    •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其他相关法律依据及后果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该法规定了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等环节的专卖管理制度,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烟草专卖品是违法的。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该解释明确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的立案追诉标准、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为司法机关处理相关案件提供了具体指导。例如,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若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或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再犯的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四、建议与指导

  • 遵守法律法规:务必遵守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不要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烟草制品。
  • 及时咨询:如有相关需求或疑问,应及时咨询当地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律师(如我),以确保行为的合法性,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因此,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