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请再审证明怎么写-王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1-08 行政纠纷

未申请再审证明一般需由相关主体出具书面文件,说明未就特定案件申请再审的情况,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撰写要点及示例:

撰写要点

  1. 标题:明确文件性质,直接写“未申请再审证明”即可,让阅读者一眼就能了解文件的核心内容。
  2. 证明主体信息:清晰写明出具证明的主体,如个人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则要写明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确保主体身份明确无误。
  3. 案件基本信息:详细阐述与未申请再审相关的案件情况,包括案件名称、案号、审理法院等,以便准确对应特定案件。
  4. 未申请再审声明:明确表明针对上述案件,截至证明出具之时,未向任何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5. 证明出具日期:注明证明文件生成的具体日期,以确定该证明的时间效力范围。
  6. 出具人签字或盖章:若是个人出具,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若是单位出具,应加盖单位公章,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示例

个人出具示例

未申请再审证明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具体身份证号码],现就本人与[对方当事人姓名]之间的[案件名称](案号:[具体案号],审理法院:[法院名称])一案,作出如下声明:

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本人未就该案件向任何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特此证明。

出具人(签字并按手印):[姓名]

日期:[具体年月日]

单位出具示例

未申请再审证明

[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代码],现就本单位与[对方当事人单位全称]之间的[案件名称](案号:[具体案号],审理法院:[法院名称])一案,作出如下声明:

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本单位未就该案件向任何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具体年月日]

若你在撰写未申请再审证明过程中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