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法80条第一款规定-王胜利律师|法行宝
2025-05-09 刑事辩护

《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是参与特定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该条款规定: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1.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2. 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3. 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4. 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这款法律条文明确界定了与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相关的一系列禁止性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防止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蔓延。如果你或他人有涉及此类行为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