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逾期达成和解协议还会成为失信人吗-贾永庆律师|法行宝
2026-01-07 经济纠纷

达成和解协议后,一般情况下不会成为失信人,但若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则有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和解协议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债务的清偿方式、期限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一旦双方签署,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债务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债权人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接受债务人的履行。

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达成和解协议后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在达成和解协议后,如果债务人未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且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债务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就有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例如,债务人虽然与债权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但并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履行还款义务,且经债权人催告后仍不履行,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将债务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避免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建议

  1. 严格履行和解协议:债务人应当严格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确保按时足额还款。
  2. 与债权人保持沟通:如果债务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和解协议,应当及时与债权人沟通,说明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3. 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如果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如实报告财产状况,不得隐匿、转移财产或采取其他规避执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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