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凌嘉敏律师|法行宝
2025-05-08 刑事辩护

抽逃出资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与抽逃出资罪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犯罪行为,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以下是对两者的详细区分:

一、法律概念与定义

  1. 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2. 抽逃出资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违反公司法规定抽逃其出资,且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罪。

二、犯罪主体

  1. 职务侵占罪:主体广泛,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任何工作人员,不论国有还是非国有单位。

  2. 抽逃出资罪:主体特定,仅限于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股东。

三、行为方式与侵害对象

  1. 职务侵占罪:

    • 行为方式: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
    • 侵害对象:直接侵犯单位财产所有权。
  2. 抽逃出资罪:

    • 行为方式:公司成立后将已投入的资本抽出。
    • 侵害对象:主要侵害国家对公司出资的管理制度,破坏公司资本充实原则。

四、立案标准

  1. 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为“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2. 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包括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六百万元以下,抽逃出资数额占应缴出资百分之六十以上等条件。

五、两者区别总结

  • 主体差异:职务侵占罪主体为公司、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而抽逃出资罪主体为公司发起人、股东。
  • 行为本质:职务侵占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而抽逃出资是在公司成立后抽回已投入资本。
  • 侵害客体:职务侵占侵害单位财产权,抽逃出资则破坏公司资本制度及债权人权益。

综上所述,抽逃出资与职务侵占罪在法律界定、构成要件、行为模式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均有明确区分。因此,抽逃出资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