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的工资被扣完后,要解除执行措施,关键在于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说明:
从履行完义务角度
- 全部履行完毕
- 当被执行人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将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等所有费用都足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后,执行程序就会终结。此时,法院会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工资的扣留、提取等执行措施。例如,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和执行费共计5000元。被执行人一次性将12.5万元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后,法院就会解除对其工资的扣划。
- 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无履行能力
-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全部履行义务,但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如失业证明、重大疾病诊断证明、贫困证明等,表明自己确实无力继续履行剩余债务。在这种情况下,若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能会暂时中止执行程序,解除对工资的部分或全部扣留措施。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债务消灭,一旦被执行人经济状况好转,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比如,被执行人因突发重大疾病,花费了大量医疗费用,导致目前生活困难,无法继续偿还债务,提供了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据,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法院可能解除对其工资的扣划。
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角度
- 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
- 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内容可以是对债务的金额、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进行重新约定。例如,原本被执行人需要在一个月内偿还10万元债务,但双方协商后,被执行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分三次偿还,每次偿还3万多元。当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所有义务后,申请执行人应向法院申请解除执行措施,法院会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工资的扣留。
- 以物抵债并履行完毕
- 除了金钱给付外,双方还可以协商以物抵债的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比如,被执行人有一辆汽车,经评估价值与所欠债务相当,双方同意以该汽车抵偿债务。在被执行人将汽车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并办理完相关过户手续等,视为履行完毕义务,法院会解除对其工资的扣划措施。
从法院裁定终结执行角度
- 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
- 如果申请执行人出于某种原因,如与被执行人达成了私下和解、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等,主动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会裁定终结执行,从而解除对被执行人工资的扣留措施。例如,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是亲戚关系,看到被执行人确实生活困难,不忍心继续执行,便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就会解除对工资的扣划。
-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 如果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因某种原因被上级法院撤销或改判,导致原执行依据不复存在。此时,执行程序就没有了合法依据,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并解除对被执行人工资的扣留措施。比如,一审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偿还债务,被执行人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撤销了一审判决并改判被执行人不承担责任,那么原执行程序就会终结,工资扣留措施也会被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