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逃税如何认定-杨甜律师|法行宝
2026-01-05 经济纠纷

您好,关于扣缴义务人逃税的认定,这是一个涉及税收法律和法规的复杂问题。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扣缴义务人的定义。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在税收征管中,扣缴义务人承担着代扣代缴税款的重要职责。

接下来,我们来看扣缴义务人逃税的具体认定情形:

  1. 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如果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且纳税义务人超过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仍未获取扣缴税款凭证,同时又不按规定主动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收入或缴纳税款的,这种行为被视为隐匿收入,由此造成的税款少缴或不缴,即构成偷税。

  2. 承诺代付税款但不履行:若扣缴义务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承诺为纳税义务人代付税款,并在双方都向税务机关承认的情况下,在其向纳税义务人支付所得时即认定为其已将承诺代付的税款扣收。若扣缴义务人随后不缴或少缴其已承诺应代付的税款,这也构成偷税。

  3. 共同偷税行为:在同一经济活动中,如果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和中介人通过签订假协议、假合同、填定虚假扣缴报告表和纳税申报表等手段进行虚假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这被视为共同偷税。

  4. 逃税数额的认定标准:根据常见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即构成逃税案,应予立案追诉。

对于扣缴义务人逃税的处理,税法也有明确规定:

  • 如果扣缴义务人有偷税行为,且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并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税务机关在追缴所偷税款的同时会加收滞纳金,并可能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对于构成共同偷税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和中介人,如果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并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同样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将三者一并移送司法机关。
  • 如果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和中介人的偷税行为未构成犯罪,税务机关会追缴其所偷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偷税数额5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扣缴义务人逃税的认定主要依据其是否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是否承诺代付税款但不履行、是否存在共同偷税行为以及逃税数额是否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对于逃税行为,税法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以及可能的司法移送。希望这些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扣缴义务人逃税的认定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