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询问的《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 1193-2014)的发布单位,这一规范是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9)归口上报,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作为主管部门进行发布的。
具体来说,该规范的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医学会以及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这些单位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的专业研究和实践经验,为该规范的制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规范的主要起草人也是来自这些单位的专家学者,他们凭借深厚的学术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共同完成了这一重要规范的起草工作。
此外,该规范于2014年11月26日正式发布,并于次日即2014年11月27日开始实施。它的发布和实施,为司法鉴定机构在评定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时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依据,有助于保障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进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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