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道上逆向停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划分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但通常可按以下方向分析:
逆向停车方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禁止在行车道内停放;若因故障必须停车,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逆向停车本身已违反“顺行方向停放”的强制性规定,若未设置警示标志或未及时移车,可能被认定存在重大过错,需承担主要或同等责任。
例外情形:若逆向停车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如死者系因自身严重违规如酒驾、超速等导致碰撞),停车方责任可能减轻。
其他方的潜在责任
责任划分的关键证据
总结:逆向停车方通常需承担主要责任,但具体比例需结合死者过错、第三方因素等综合认定。建议家属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若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可在3日内申请复核,或通过诉讼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重新认定。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