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贪污是继续犯吗-曾新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刑事辩护

多次贪污并不构成继续犯,而是可能构成连续犯或者作为贪污罪的加重情节来处理,具体取决于贪污行为的特征和法律规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继续犯与连续犯的定义及特征

  1. 继续犯:

    • 定义:继续犯,也称为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 特征: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且犯罪行为在一定的时间内不间断。
  2. 连续犯:

    • 定义: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 特征:行为人主观上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且数行为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触犯同一罪名。

多次贪污的法律性质

  • 不构成继续犯的原因:贪污行为通常是由一个个独立的贪污举动组成,每次贪污行为在完成时,其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就已经结束,不存在一个犯罪行为及其不法状态在一段时间内持续不间断的情况。因此,多次贪污不符合继续犯的特征。

  • 可能构成连续犯的情况:如果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多次贪污行为,且这些行为性质相同、触犯同一罪名,那么这些行为可能构成连续犯。连续犯通常会被视为一个整体来处理,按照累计贪污数额进行处罚,并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 作为贪污罪加重情节的情况:即使多次贪污行为不构成连续犯,法律也可能将其作为贪污罪的加重情节来对待。这体现了贪污行为的反复性和主观恶性的加重,法律对此类行为会予以更严厉的打击。

法律后果

  • 对于连续犯:如果多次贪污行为构成连续犯,那么行为人将按照累计贪污数额进行处罚,并可能面临更长的刑期和更重的罚金。

  • 对于加重情节:如果多次贪污行为被视为贪污罪的加重情节,那么行为人同样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更高的刑期和罚金等。

实际案例与法律适用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根据贪污行为的次数、数额、手段、后果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是否构成连续犯或作为加重情节处理。例如,如果行为人多次贪污且数额巨大,或者贪污手段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那么法院可能会将其视为贪污罪的加重情节,并予以更严厉的处罚。

总结来说,多次贪污并不构成继续犯,而是可能构成连续犯或者作为贪污罪的加重情节来处理。具体如何定性,需要根据贪污行为的特征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您有具体的贪污案件或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