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返聘后与单位的关系,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关系的判定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 若退休人员已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则其与返聘单位之间不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构成劳务关系。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尽管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如果其尚未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双方有继续工作的意愿,某些情况下可能仍被视为存在劳动关系(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且具体判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然而,在大多数实践和法律解释中,一旦达到退休年龄,即使未享受养老保险,也倾向于认定为劳务关系,除非有特别规定或协议。
- 但更普遍且明确的做法是,一旦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是否享受养老保险,返聘后与单位的关系通常被认定为劳务关系,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且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权利义务:
- 劳动关系中,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律责任。
- 劳务关系中,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
救济途径:
- 劳动争议需要仲裁前置,即争议一方应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 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须“仲裁前置”。
适用法律:
- 劳动关系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
- 劳务关系则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等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合同形式与内容:
- 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劳务关系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或其他形式,合同内容主要由双方协商确定。
待遇与保障:
-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享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 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一般只获得劳务报酬,不享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三、具体案例分析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马某在入职酒店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其与酒店之间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马某要求酒店赔偿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经济补偿金,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建议
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建议:
- 明确关系性质:在返聘前,与单位明确双方的关系性质(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并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
- 了解权利义务:根据关系性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待遇、社会保险等。
- 维护自身权益:在返聘期间,如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应根据关系性质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如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返聘后与单位的关系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关系被认定为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