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离婚诉讼案审查通过然后怎么办理离婚证”的问题,这里需要明确一个关键点:如果您的离婚是通过法院诉讼程序(包括判决或调解)来完成的,那么在审查通过后,您并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证。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它们都能依法解除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这意味着,一旦法院对您的离婚诉讼案进行了审查并作出了判决或调解,且该判决或调解已经生效,那么您的婚姻关系就已经在法律上被解除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需要办理与婚姻状态相关的其他事宜,比如再婚登记、户籍变更等,您可以直接使用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作为证明您婚姻状态已经改变的依据,而无需再额外办理离婚证。
因此,对于您的具体情况,如果离婚诉讼案已经审查通过,并且您已经收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那么您就已经完成了离婚的法律程序,无需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证。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