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赡养案中,涉及有慢性病的老人平时用药费用的计算与承担问题,核心结论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通常需考虑老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以下分情况说明:
若老人有固定收入或医保覆盖部分费用
若老人自身有退休金、养老金或医疗保险能报销部分药费,赡养人需承担的用药费用通常为“老人实际自付部分”。例如:老人每月药费1000元,医保报销700元,剩余300元由赡养人按约定比例分摊(如多个子女均摊,或根据经济能力协商比例)。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赡养人需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的义务,但未强制要求全额承担老人所有开支,需结合实际需求与能力。
若老人无固定收入或医保覆盖不足
若老人无收入来源或医保报销比例低,赡养人需承担“合理范围内的全部用药费用”。例如:老人需长期服用高价进口药,但该药未纳入医保,赡养人需根据经济能力协商分担;若赡养人经济困难,可向法院申请调整分担比例,或通过社区、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实践建议:可要求老人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用药清单及费用凭证,作为计算依据;若对用药合理性有争议(如过度使用高价药),可申请医疗鉴定。
若赡养人之间对费用分担有争议
若多个赡养人(如子女)对用药费用分担比例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总结:用药费用的计算需以“老人实际需求”为基础,结合赡养人经济能力、医保政策及当地标准综合判断。若遇争议,建议保留用药凭证、协商记录等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