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什么时候起 给予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周燕萍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无论此时是否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条款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一条款清晰地界定了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点,即“用工之日”。这里的“用工之日”指的是劳动者实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那一天,它强调了劳动关系建立的关键在于实际的用工行为,而非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或其他因素。

二、用工之日的法律意义

“用工之日”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起点,具有关键的法律意义。它标志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开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从这一天起,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如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同时,用人单位也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如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三、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及后果

虽然劳动关系的建立不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前提,但法律对用人单位提出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书面依据。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这一规定旨在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激励其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实际操作建议

为了避免因劳动关系建立时间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和争议,我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用工前或用工之初就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和相关权利义务。例如,可以在录用通知书或入职登记表中明确约定用工之日和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这样不仅可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还可以在纠纷发生时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五、举例说明

以小张为例,他于2024年7月1日到一家公司报到并开始工作。那么,2024年7月1日即为用工之日,从这一天起小张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与小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他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小张签订合同或缴纳社保,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用工前或用工之初就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和相关权利义务。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