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掩饰隐瞒罪 必须时候窝藏 转移才构成此罪吗-陈亚婷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刑事辩护

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并非必须要有窝藏、转移的行为,其他行为方式同样可能构成此罪。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从该法条可以看出,窝藏、转移只是此罪的两种行为方式,除此之外,收购、代为销售以及“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都可能构成此罪。这里的“其他方法”是一个兜底条款,意味着只要行为方式具有与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相当的掩饰、隐瞒性质,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例如,将犯罪所得的财物进行拆分、组装、改变外观等,使其难以被识别出是犯罪所得,也属于“其他方法”的范畴。

行为性质角度

窝藏、转移行为之所以被明确列举,是因为它们是比较典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方式。窝藏通常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隐匿犯罪证据等;转移则是指将犯罪所得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以改变其所在位置,使其难以被发现。然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本质在于阻碍司法机关对犯罪所得的追查和认定。因此,任何能够达到这种效果的行为,都可能构成此罪。比如,通过虚构交易、伪造证明文件等方式,将犯罪所得“合法化”,使其在形式上看起来像是正常的经济往来所得,这也是一种严重的掩饰、隐瞒行为。

实际案例角度

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没有窝藏、转移行为但依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案例。例如,有人明知是他人盗窃来的手机,仍然以低价购买,这种收购行为就构成了此罪;还有人帮助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赃款存入银行或者进行转账操作,虽然没有直接窝藏或转移实物,但这种行为同样起到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作用,也被认定为犯罪。

法律建议:如果你或者身边的人涉及到此类问题,一定要及时停止相关行为,并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如果已经被司法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争取从轻处理。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