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什么叫支付结算-张华建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刑事辩护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中,支付结算指的是行为人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流转、收付、转账、兑换等帮助的行为。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详细解析:

一、支付结算的具体行为表现

  1. 提供资金支付结算账户:

    • 行为人可能出租、出借、出售个人或企业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宝等),供他人进行非法资金的收付。这种行为在“跑分”等犯罪模式中尤为常见,即行为人搭建平台,吸引人员参与抢单,通过提供收款二维码或银行卡账号替平台代收款或付款,赚取佣金。
    • 行为人还可能提供第三方支付账户,用于收取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如网络赌博平台的赌资收付。
  2. 协助资金转移:

    • 行为人可能在不同账户之间流转犯罪所得资金,以掩盖资金来源和去向,逃避监管。这种行为通常涉及复杂的转账操作,旨在使资金流动难以追踪。
  3. 搭建、维护非法支付平台或系统:

    • 行为人可能为网络犯罪活动专门搭建支付平台,模仿正规支付机构流程,为犯罪分子提供资金结算服务。这些平台往往具有隐蔽性和反侦查功能,以逃避法律制裁。
    • 行为人还可能对已有的违法支付系统进行维护和技术支持,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支持网络犯罪活动的资金流转。
  4. 提供技术支持促进支付结算:

    • 行为人可能提供支付接口对接技术服务,使犯罪平台能够与正规支付渠道连接,实现资金的非法流转。这种行为通常涉及技术层面的操作,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
    • 行为人还可能开发或修改支付软件,以满足网络犯罪的资金结算需求。例如,开发具有隐蔽性和反侦查功能的支付软件,以逃避监管和打击。

二、支付结算金额的认定与法律后果

  1. 支付结算金额的认定:

    • 在帮信罪中,支付结算金额的计算采用双向累计方式,即无论资金是进账还是出账,都应计入总额。例如,一张银行卡为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若进账100万元,出账80万元,则支付结算金额应认定为180万元。
    • 认定支付结算金额时,需严格区分用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支付结算金额与其他合法资金往来。仅将与正犯的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直接关联的支付结算金额计入帮信罪的支付结算金额。
  2. 法律后果: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支付结算金额是判断帮信罪情节严重的重要标准之一。具体来说,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且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构成帮信罪的入罪标准。
    • 支付结算金额的大小也是量刑时的重要参考因素。一般来说,支付结算金额越高,量刑也会相对更重。例如,若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 即使支付结算金额未达到特定数额标准,但如果行为人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帮助对象数量多、造成的后果严重等,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而构成犯罪。

三、实际案例与法律分析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判断支付结算行为的性质和法律后果。例如,被告人是否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故意提供帮助、提供帮助的具体程度和方式、是否有前科劣迹或曾受行政处罚的情况、归案后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退赃退赔情况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判决结果。

总结来说,在帮信罪中,支付结算是一个重要的构成要素,它涉及资金流转、收付、转账、兑换等多个环节。行为人如果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且情节严重,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因此,建议公众提高警惕性,不轻易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信息,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果你对帮信罪或支付结算行为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