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制史中,犯了法律明文禁止的罪和法律规定要做却没做的罪,分别被称为“违律”和“失职”。
违律:这指的是违反了法律明文规定的禁止性行为。在古代中国法律中,对于违律的行为,通常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如罚款、徒刑、流放甚至死刑等。
失职:这则是指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或义务。对于失职行为,法律同样会规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以确保官员或相关人员能够忠实地履行其职责。
总的来说,无论是违律还是失职,都是对法律权威的侵犯,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现代法律体系中,虽然具体的罪名和处罚方式可能有所不同,但这一基本的法律原则仍然得到遵循。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