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肇事逃逸复议书的核心在于清晰陈述不知情的事实、提供证据支持,并依据法律规定说明不应认定为逃逸的理由。以下是撰写要点及示例框架:
标题与基本信息
复议请求
事实与理由
法律依据
证据清单
示例框架:
行政复议申请书(针对不知情肇事逃逸认定)
申请人:XXX,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地址。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编号)中关于申请人“肇事逃逸”的认定,并重新作出认定。
事实与理由:
1. 事故经过:XXXX年XX月XX日XX时,申请人驾驶XX车行驶至XX路段时,与XX车发生轻微碰撞(或未察觉碰撞)。
2. 离开原因:申请人因(如:未感觉碰撞、车辆无异常、赶时间等)继续行驶,直至XX时接到交警通知才知事故发生。
3. 事后配合:申请人立即返回现场(或前往交警部门),如实陈述情况,并配合调查。
4.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逃逸需以明知事故为前提,申请人因不知情离开,不构成逃逸。
证据清单:
1. 行车记录仪视频(证明事故经过及申请人未察觉);
2. 车辆维修记录(证明车辆无重大损伤);
3. 证人证言(证明申请人未表现出异常);
4. 报警记录(证明申请人主动配合调查)。
此致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签名):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