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非法生产空烟管没销售怎么处罚”的问题,我们可以从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找到答案。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都是违法的。空烟管作为卷烟的辅料之一,也属于烟草专卖品的范畴。
对于非法生产空烟管但未销售的情况,我们可以参考该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虽然您的行为并未涉及到销售,但非法生产本身就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根据解释第三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如果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如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就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并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具体到您的案例,如果非法生产的空烟管数量或价值达到了上述标准,那么就有可能被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如果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行为仍然违反了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那么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总的来说,非法生产空烟管是违法的,无论是否销售,都有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因此,建议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进行非法生产活动。如果已经有此类行为,建议尽快停止,并主动向相关部门投案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