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定义-王春望律师|法行宝
2025-12-27 劳动纠纷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分别描述了劳动的不同属性。

  1. 具体劳动:

    • 定义:具体劳动是指具有一定目的、特定的形式、在特定生产条件下,生产出某种使用价值(即商品的有用性)的劳动。它关注的是劳动的具体形式和过程,比如木匠打家具、裁缝做衣服等,这些都是具体劳动的例子。
    • 特点:具体劳动是劳动的自然属性,它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即人类通过劳动改变自然物的形态、性质或位置,从而创造出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使用价值。具体劳动因生产目的、生产工具、生产对象、生产方法等的不同而呈现出千差万别的形式。
  2. 抽象劳动:

    • 定义:抽象劳动则是指撇开劳动的具体形式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人的脑力和体力的耗费。它关注的是劳动的社会属性,即劳动作为商品价值创造的源泉,在商品交换中表现出来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
    • 特点:抽象劳动是劳动的社会属性,它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在商品经济中,不同商品之所以能够按照一定比例相交换,是因为它们都凝结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抽象劳动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基础,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进一步理解:

  •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它们不是两次劳动,而是同一劳动的两种规定。任何一种劳动,一方面是特殊的具体劳动,另一方面又是一般的抽象劳动,这就是劳动的二重性。
  •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区分对于理解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理解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以及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剩余价值生产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劳动工伤(劳动仲裁)领域的关联:

虽然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概念主要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但它们在劳动工伤和劳动仲裁领域也有一定的关联。例如,在判断工伤时,我们需要考虑劳动者所从事的具体劳动是否与其受伤有直接关系;在计算工伤赔偿时,我们也需要考虑劳动者因工伤而丧失的劳动能力(即抽象劳动能力的丧失)所对应的价值损失。不过,这些应用更多是基于对劳动二重性的理解和延伸,而非直接应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定义。

如有更多关于劳动工伤或劳动仲裁的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