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父亲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委托书,需明确双方身份信息、代理权限及委托事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以下是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
委托书核心要素
委托书示例
**民事诉讼委托书**
委托人(父亲):张三,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受托人(儿子):李四,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与委托人关系:父子。
现委托李四在本人与王五(被告)的合同纠纷(案号:XXXX)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具体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代收法律文书等。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终结止。
委托人(签字并按手印):张三
受托人(签字并按手印):李四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进一步调整委托书内容,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