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第二次起诉离婚都准备哪些东西”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详细解答:
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您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分为必备材料和其他材料两大类。
一、必备材料
身份证明:
-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用于身份验证,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 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护照等,以确认被告身份。
夫妻关系证明:
- 结婚证原件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若结婚证遗失,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补办或开具相关证明。
夫妻共同财产证明:
- 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具体财产证据可在开庭时进一步提交,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子女相关证明:
- 若有子女,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以证明子女的身份和与双方的关系。
判决生效单:
-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原告需从法院开具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生效单,以证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已生效,且符合再次起诉的条件。
二、其他材料
除了必备材料外,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您可能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婚姻基础状况证明:
- 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以说明婚姻的起始和变化情况。
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及离婚原因证明:
-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 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夫妻关系现状证明:
-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
- 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 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双方经济状况证明:
- 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特殊需求证明:
- 如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 如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 如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在准备这些材料时,请确保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整理和提交。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