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婚外情中给情人花的钱,能否要回以及能要回多少,不能单纯以金额大小来判断,而是要依据款项性质、支付目的、证据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1. 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外情中,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也侵犯了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 处理方式及金额影响:
- 配偶可以起诉要求情人返还全部财产,无论金额大小。例如,一方给情人购买了价值几百元的衣物,或者转账了几千元、几万元甚至更多,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配偶都有权要求情人返还。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般会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判决情人返还全部受赠财产。
-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要回财产的难易程度和最终能要回的金额,会受到证据充分性的影响。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购物发票、聊天记录等,证明款项的支付以及与情人的关系,那么要回财产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反之,如果证据不足,可能会影响要回财产的金额甚至导致无法要回。
2. 若款项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
- 处理方式及金额影响:
- 如果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给情人花钱,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属于其自愿处分个人财产的行为,一般不能要求情人返还。例如,一方在婚前积累了一定的财富,用这些婚前个人财产给情人购买礼物或者转账,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通常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些钱。
- 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能够证明情人是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一方支付款项,或者情人承诺提供某种服务或回报但未履行,那么一方可以以不当得利或者欺诈等为由,要求情人返还相应款项。不过,这种情况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也难以要回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