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哪个阶段银行卡被冻结-李丹丹律师|法行宝
2025-12-26 经济纠纷

失信人员银行卡被冻结的阶段,主要取决于其被认定为失信主体的具体情形以及相应的惩戒措施。根据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惩戒对象的认定

惩戒对象主要包括两类:

  1. 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这类人员因犯罪行为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并因此被纳入失信主体名单。

  2. 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具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等行为的单位、个人或相关组织者:这类人员或组织因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的关联行为,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失信主体。

二、惩戒措施的实施

对于被认定为失信主体的人员,将采取一系列惩戒措施,其中包括金融惩戒。具体金融惩戒措施如下:

  1. 限制银行账户功能:限制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的非柜面出金功能,但与开立机构既有协议约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社保、水电煤气费等基本生活保障的款项除外。这意味着,失信人员的银行卡在非柜面渠道(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的出金功能将受到限制,但基本生活保障的款项支付不受影响。

  2. 停止支付账户业务:停止惩戒对象名下支付账户业务,但支付账户余额向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除外。这表示,失信人员将无法使用其支付账户进行消费、转账等操作,但可以将支付账户余额转至本人同名银行账户。

  3. 暂停新开立支付账户和银行账户:暂停为惩戒对象新开立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新开立的银行账户应遵循限制非柜面出金功能的要求。这意味着,在惩戒期间,失信人员将无法新开立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或新开立的账户将受到功能限制。

三、惩戒期限的确定

惩戒期限根据惩戒对象的不同情形而有所区别:

  1.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惩戒期限为三年。

  2. 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惩戒期限为二年。

在惩戒期限内,如果失信人员被多次惩戒,惩戒期限将累计执行,但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四、银行卡被冻结的具体阶段

银行卡被冻结并非在失信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主体的那一刻立即发生,而是在相关惩戒措施开始实施后,其银行卡的非柜面出金功能、支付账户业务等将受到限制或停止。这可以视为一种“冻结”状态,但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银行账户冻结(即账户内资金无法进出)。实际上,在惩戒措施下,失信人员的银行卡仍可用于接收款项(如工资、社保等),但在非柜面渠道的出金功能将受到限制,且支付账户业务将停止。

五、解除惩戒与恢复功能

惩戒到期后,惩戒措施将自动解除,失信人员将自动移出失信主体名单。此时,其银行卡的非柜面出金功能、支付账户业务等将恢复正常。

综上所述,失信人员银行卡的“冻结”状态实际上是在惩戒措施实施后,其银行卡功能受到限制或停止的一种表现。这一状态的具体开始时间取决于惩戒措施的实施时间,而结束时间则取决于惩戒期限的到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