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中关于他人的认定-徐晓鹏律师|法行宝
2025-12-24 刑事辩护

在诽谤罪中,“他人”的认定主要关注其特定性、可识别性以及主体范围的广泛性。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析:

  1. 特定性与可识别性:

    • “他人”在诽谤罪中必须是特定的、具体的个体或组织。这并不要求必须指名道姓,但必须通过描述的内容、提供的信息等能够让一般人推测出具体指向的对象。例如,如果详细描述了某人的外貌特征、工作单位、生活习惯等信息,即使未直接提及姓名,也能让熟悉的人识别出具体对象,这就构成了特定性。
    • 言论不能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或泛指某一类人,而必须是能够明确指向某个或某些特定的受害者。这是诽谤罪中“他人”认定的关键要素之一。
  2. 主体范围的广泛性:

    • “他人”在诽谤罪中不仅限于自然人,还包括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无论其年龄、性别、职业、社会地位如何,只要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都享有名誉权保护。例如,对儿童进行诽谤,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也享有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名誉权的保护。如果故意编造并散布这些组织存在严重问题的虚假信息,给其造成重大损失,即构成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诽谤。
  3. 与行为人的关系:

    • “他人”并不限于与行为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即使受害者与行为人之间没有任何直接关系,只要行为人的诽谤行为导致了受害者名誉权的损害,就可能构成犯罪。例如,行为人可能出于恶意或无聊,编造并散布关于某个陌生人的虚假信息,如果这些信息足以损害该陌生人的名誉权,且情节严重,那么行为人就可能构成诽谤罪。

在实际案件中,认定“他人”的具体身份和范围时,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例如,在网络诽谤案件中,由于信息的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因此更需要仔细审查言论的具体内容、传播方式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准确认定受害者。同时,对于任何形式的诽谤行为,我们都应坚决予以打击,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良好秩序。

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