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上关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的承诺,核心在于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规性,并明确承诺后续责任。以下从实务角度分情况说明承诺要点:
若企业近年无诉讼/仲裁
可直接在标书中承诺:“本公司近三年(或具体时间段)未发生任何诉讼或仲裁案件,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法律纠纷”。需注意:
- 时间范围需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如招标文件要求“近五年”,则需调整);
- “重大法律纠纷”的界定可参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中“涉及金额超过企业净资产10%”等标准,或根据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明确。
若企业近年存在诉讼/仲裁
需分步骤披露并承诺:
- 如实披露案件信息:列明案件当事人、案由、审理法院/仲裁机构、案件状态(已结案/未结案)、判决/裁决结果(如已生效)。例如:“本公司于2022年因买卖合同纠纷被A公司起诉,经XX法院审理后判决本公司支付货款XX万元,该判决已履行完毕”;
- 说明案件影响:若案件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需补充说明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如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 承诺后续责任:可表述为“除已披露的案件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案件;若后续发现存在未披露案件,愿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如取消中标资格、赔偿损失等)”。
特殊情形处理
- 关联公司诉讼/仲裁:若招标文件要求披露关联公司情况,需同步披露(如“本公司控股子公司B公司于2023年涉及劳动争议仲裁,已和解结案,不影响本公司履约能力”);
- 境外诉讼/仲裁:需说明是否涉及国际条约适用、境外判决承认与执行等问题(如“本公司境外子公司C公司在XX国涉及的专利侵权诉讼,已根据当地法律达成和解,不影响本公司投标资格”)。
风险提示:
- 虚假承诺可能构成《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取消中标资格)及民事赔偿;
- 披露不完整可能被认定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导致废标。
建议:
- 披露前全面检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等平台,确保信息无遗漏;
- 承诺内容需经法务或律师审核,避免因表述歧义引发争议。
如有具体案件或招标文件条款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