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规定的福利(这里主要理解为工资,因福利发放常与工资发放时间相关联)能否提前发”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即工资的发放日期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双方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期恰逢节假日或休息日,那么根据规定,工资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如发薪日遇到节假日,工资是可以提前发放的。
以您可能关心的国庆节和中秋节为例,如果用人单位的月工资支付日在1日至8日之间,那么由于这8天是放假调休,工资就可以提前发放。不少单位为了员工方便,可能会选择在假期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9月底就提前发放工资。
另外,关于工资发放的合法性,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即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付薪时间未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这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因此,如果发薪日遇到节假日,用人单位未提前发放工资,且没有合理的解释或安排,那么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法律规定及时发放工资。
至于其他类型的福利,如奖金、津贴等,其发放时间通常也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相关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如果约定中未明确提及提前发放的情况,那么一般按照约定日期发放。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节假日、公司财务安排等,用人单位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前或延后发放,但应提前告知劳动者并说明原因。
综上所述,规定的福利(以工资为例)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提前发放的,特别是当发薪日遇到节假日时。但具体是否提前发放,还需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如果您对具体的福利发放时间有疑问或担忧,建议您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