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的,年休假为10天。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是指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所以,只要协议工累计工作达到10年,就符合享受10天年休假的条件。
特殊情况说明
维权建议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协议工享受年休假,或者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协议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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