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祸被撞导致粉碎性骨折,未做伤残鉴定,赔偿将主要围绕已发生的实际损失进行,但可能无法全面主张与伤残相关的赔偿项目。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一、未做伤残鉴定的赔偿范围
- 医疗费用:包括因治疗粉碎性骨折所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住院费等直接医疗支出。这些费用需有相应的医疗票据作为凭证,对方应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赔偿。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病假条等。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没有固定收入,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护理费:如果受害人因粉碎性骨折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的,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交通费用,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需要医疗机构出具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
二、未做伤残鉴定可能无法主张的赔偿项目
- 残疾赔偿金:这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若未进行伤残鉴定,就无法确定伤残等级,进而无法计算残疾赔偿金的具体数额,这部分赔偿将无法主张。
- 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果受害人因粉碎性骨折导致残疾,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如假肢、轮椅等,其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但未做伤残鉴定,难以确定是否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以及配置何种器具,因此这部分费用也难以主张。
-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受害人因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其扶养的未成年人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但未做伤残鉴定,无法确定受害人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所以这部分费用也无法主张。
三、建议
- 及时进行伤残鉴定:为了全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在伤情稳定后及时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以便确定伤残等级,进而主张相应的赔偿项目。
- 收集证据:在处理赔偿事宜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医疗票据、病历、诊断证明、误工证明、护理证明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自己的损失情况,为赔偿主张提供有力支持。
- 协商或诉讼解决:在收集好证据后,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