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对犯罪嫌疑人做取保候审规定-孙燕青律师|法行宝
2025-12-23 刑事辩护

您好,关于公安对犯罪嫌疑人做取保候审的规定,这是一个涉及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制度,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在等候审判期间的人身自由,同时确保其遵守特定规定,不妨碍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相关规定: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或采取取保候审的。

此外,若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或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也可依法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与决定

  1. 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若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其聘请的律师也可代为申请。

  2. 申请方式:取保候审申请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取保候审申请书等。若由律师代为申请,还需附上授权委托书。

  3. 决定程序:

    • 决定机关: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取保候审。
    • 审批流程:接到申请后,公安机关应在7天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取保候审的,应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相关法律文书。
    • 保证方式: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保证金数额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三、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法定义务和酌定义务:

  1. 法定义务:

    • 未经执行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需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 在传讯时及时到案;
    •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2. 酌定义务:

    • 公安机关可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其他特定规定,如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与特定人员会见或通信、禁止从事特定活动、上交证件限制出行等。

四、违反规定的后果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将可能面临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监视居住甚至逮捕等措施。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逮捕的,可先予拘留。

五、取保候审的期限与变更解除

  1.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前,执行机关应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2. 变更与解除:

    • 变更: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 解除: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时,应退还保证金(若无违反规定)。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安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制度的公正、合法、有效实施。这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