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属不属于终止审理或者已经被撤销-李泽宇律师|法行宝
2025-12-22 行政纠纷

撤诉既属于终止审理的一种情形,但并不等同于案件已经被撤销。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撤诉与终止审理的关系

  1. 撤诉的定义:撤诉是指原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的行为。这是原告对其诉讼权利的一种处分,体现了诉讼的自愿原则。

  2. 终止审理的定义:终止审理则是指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出现法定情形而决定不再继续审理,并终结诉讼程序的行为。终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原告死亡且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被告死亡且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等,以及原告撤诉。

  3. 撤诉导致终止审理:当原告申请撤诉并得到法院准许后,法院会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这意味着案件的审理程序不再继续进行,诉讼关系也随之消灭。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撤诉确实属于终止审理的一种情形。

撤诉与案件撤销的区别

  1. 案件撤销的含义:案件撤销通常指的是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因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存在其他法定情形,而决定撤销案件,不再进行审理的行为。这与撤诉在性质上是不同的。撤诉是原告主动放弃诉讼权利,而案件撤销则是法院基于法定事由对案件的被动处理。

  2. 撤诉不等于案件撤销:撤诉只是原告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它并不涉及案件本身的合法性或有效性问题。即使原告撤诉,案件本身仍然存在,只是不再继续审理而已。而案件撤销则是对案件本身的否定性评价,意味着案件从法律上不再存在或不再需要继续审理。

撤诉后的法律后果

  1. 诉讼程序终结:撤诉后,案件的审理程序终结,原告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

  2. 诉讼费用处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原告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这意味着原告需要承担一定的诉讼成本。

  3. 实体权利不受影响:撤诉并不影响原告的实体权利。如果原告在撤诉后仍然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等)寻求救济。

总结来看,撤诉确实属于终止审理的一种情形,但它并不等同于案件已经被撤销。撤诉是原告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它导致案件的审理程序终结,但并不影响案件本身的合法性或有效性。如果您在撤诉或相关法律问题上存在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