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多少种环境资源犯罪行使批捕权 起诉权-韩翔律师|法行宝
2025-12-22 刑事辩护

检察机关对17种环境资源犯罪行使批捕权和起诉权。具体来说,这些犯罪类型主要涵盖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以及环境监管失职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些犯罪类型的详细归纳:

一、污染环境类犯罪

  1.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二、破坏自然资源类犯罪

  1.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2.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4.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5.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6.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7.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8. 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行为。
  9. 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10.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行为。
  11.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犯罪(除上述已提及的)

  • 还包括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相关的其他犯罪行为,如非法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境等,这些行为在特定情境下也可能构成犯罪,并受到检察机关的批捕和起诉。

四、环境监管失职类犯罪

  1. 环境监管失职罪: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检察机关在行使批捕权和起诉权时,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进行审查判断。对于涉嫌上述环境资源犯罪的案件,检察机关会依法进行批捕和起诉,以维护环境资源的保护和法律的尊严。如果您有任何关于环境资源犯罪的法律问题或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