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需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材料,具体如下:
若因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申请追加
- 核心材料:
-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需明确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等)、申请事项(即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公司未履行义务的具体情况及法律依据)。
- 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证明公司负有履行义务且未履行。
-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为法人)。
- 证据材料:证明公司未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如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执行情况说明等。
若因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而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虽用户问的是追加公司,但此情形常涉及公司股东责任,一并说明以供参考)
若因公司人格混同(如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业务混同等)而申请追加股东或关联公司为被执行人
- 核心材料:
-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详细阐述公司人格混同的具体表现、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及法律依据。
- 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公司对外负有债务且未清偿。
- 身份证明材料:同上。
- 证据材料:公司财务账册、银行流水记录、业务合同、交易记录等证明公司人格混同的证据。
在准备材料时,还需注意:
- 所有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如为个人)。
- 提交材料时,需按照法院或执行机构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或提供其他辅助材料。
- 若对材料准备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