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规定的 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 的期限-唐永洪律师|法行宝
2025-12-20 婚姻家庭

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一规定确保了遗产处理的及时性和确定性。

一、法律规定详解

  • 法律条款:《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受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即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日内作出明确表示,否则将依法视为放弃。
  • 除斥期间特性:这六十日的期限是法定的除斥期间,具有不可中止、中断或延长的特性。这意味着,无论受遗赠人因何种原因未能在此期限内作出表示,都将失去接受遗赠的权利。

二、起算点的确定

  • 一般情况:若受遗赠人在遗赠人死亡后才得知遗赠事宜,那么起算点应为“被遗赠人知道受遗赠之日”。
  • 特殊情况:若受遗赠人在遗赠人死亡前已得知遗赠,虽然存在不同观点,但法律实践和遗赠生效条件表明,更合理的起算点应为“遗赠人死亡之日”。因为遗赠的生效以遗赠人的死亡为前提,只有在此之后,受遗赠人才能真正确定自己是否享有遗赠权。

三、意思表示的方式与后果

  • 表示方式:受遗赠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作出接受或放弃遗赠的表示,但必须确保这种表示能够清晰无误地反映其真实意愿,并且最好有证据证明。例如,书面表示可以是一份明确的接受或放弃遗赠的声明书,口头表示则可以在有见证人的情况下进行。
  • 逾期后果:若受遗赠人在六十日内未作任何表示,法律将强制性地视为其放弃遗赠。这一后果不以受遗赠人的主观意愿为转移,即使受遗赠人事后反悔,也无法再主张对遗赠财产的权利。

四、实际操作建议

  • 及时咨询:受遗赠人在得知自己获得遗赠后,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即我,唐永洪律师,专注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领域),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明确表示:在六十日内,受遗赠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方(如遗嘱执行人、继承人等)明确表达接受或放弃遗赠的意愿。
  • 保留证据:无论选择接受还是放弃遗赠,受遗赠人都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例如,书面表示的声明书、口头表示的见证人证言等。

五、法律意义与影响

  • 保障遗产处理及时性:该规定避免了因受遗赠人迟迟不表态而导致的遗产处理僵局,有利于遗产的快速、合理分配。
  • 维护继承关系稳定性:通过明确受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该规定确保了继承关系的稳定性和清晰性,减少了因遗赠问题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综上所述,作为受遗赠人,务必牢记《民法典》中关于接受遗赠的时间限制,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明确的决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