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报收入如何处罚-李英华律师|法行宝
2025-12-19 房产纠纷

漏报收入的处罚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主要涉及税务、刑法及行政处罚等多个层面,具体如下:

  1. 税务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企业漏报收入导致少缴增值税10万元,税务机关除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外,可并处5万元至50万元罚款。

  2. 刑事处罚(逃税罪)
    若漏报收入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构成要件,即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个人逃税5万元以上、企业逃税1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个人逃税25万元以上、企业逃税5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注意,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3. 其他行政责任
    若漏报收入行为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建议:若存在漏报收入情形,应立即自查并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以降低法律风险。具体处罚需结合漏报金额、主观故意程度、是否补缴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