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撤销吗-许学斌律师|法行宝
2025-12-19 房产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以下从可撤销的具体情形、撤销权的行使及法律后果等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一、可撤销的情形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 含义: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 示例:购房者误以为购买的房屋面积是合同约定的面积,但实际交付时发现面积存在显著差异,且这种差异影响了购买决策,购房者可能基于重大误解请求撤销合同。
  2.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 含义: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 示例:卖方出售的房屋实际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如墙体裂缝、屋顶漏水等,但卖方在签订合同前故意向买方隐瞒了这些情况,买方基于对房屋状况的误解签订了合同,买方有权以受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
  3. 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 含义: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
    • 示例:卖方威胁买方称,如果不购买其房屋,就会对买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买方出于恐惧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可以在事后请求撤销该合同。
  4. 显失公平的合同

    • 含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 示例:卖方急于出售房屋筹集资金救治重病的亲人,买方得知这一情况后,趁机以极低的价格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卖方在事后可以主张合同显失公平而请求撤销。

二、撤销权的行使

  1. 撤销权人:因上述原因受到损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例如,在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中,受欺诈方是撤销权人;在显失公平的合同中,受损害方是撤销权人。
  2. 行使方式:撤销权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仅通知对方或自行宣布撤销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3. 除斥期间: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

  1. 自始无效: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合同从未存在过。
  2. 返还财产: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例如,买方已经支付了购房款,卖方应当返还购房款;如果买方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并且进行了装修等添附行为,无法返还原状,则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折价补偿。
  3. 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因卖方的欺诈行为导致合同被撤销,卖方除了返还购房款外,还应当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如中介费用、评估费用等。

在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相关事宜时,务必确保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并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