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二审委托书的撰写需严格遵循法律格式与内容要求,核心结论如下:
明确委托书的基本结构与必备条款
委托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 标题:直接写明“授权委托书”或“二审授权委托书”;
- 委托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需与一审或二审当事人信息一致);
- 受托人信息:若为律师,需写明姓名、执业证号、所属律所;若为近亲属或工作人员,需写明与委托人关系及身份信息;
- 委托事项:明确“代为参加XX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XXX)二审诉讼”,并具体列明代理权限(如代为提交证据、参加庭审、辩论、签收法律文书等);
-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二审程序终结(包括判决、调解、撤诉等);
- 签署与日期: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日期,若为法人需加盖公章。
根据代理权限选择“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 一般授权:仅能代为进行程序性行为(如提交材料、签收文书、出庭陈述事实),无法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进行和解。
- 特别授权:需明确列明具体事项(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否则视为一般授权。
示例条款:
“委托人特别授权受托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签收法律文书,提起反诉或上诉。”
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 若受托人为律师,需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所函;
- 若受托人为近亲属,需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
- 若受托人为工作人员,需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注意事项
- 委托书需由委托人本人签署,若委托人系法人,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委托书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不得授权受托人实施违法行为);
- 若二审涉及涉外因素,需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示例模板(供参考):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张三,男,X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受托人:李四,XX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委托事项:
委托人因与王五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202X)XX民初XXX号民事判决,现委托李四律师代为参加XX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XXX)二审诉讼。
委托权限:
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签收法律文书,提起反诉或上诉。
委托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二审程序终结。
委托人(签字/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调整或补充,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