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自己签是不行的。三方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之间共同签订的协议,它关系到毕业生的干部身份、档案及户籍的挂靠等事项,是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重要依据。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是无效的。
具体来说,三方协议的作用和签订流程如下:
作用:三方协议明确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签订流程:经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共同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这一过程需要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因此,三方协议不能自己随便签,必须经过三方的充分协商和一致同意后才能签订。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