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 哪几条是责任-王明磊律师|法行宝
2025-12-18 公司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中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涵盖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特定情形下的民事赔偿责任,以下是对相关条款的详细解读:

  1. 行政责任:

    • 定密管理不当的责任:根据《保密法》第四十九条,机关、单位若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机关、单位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处分形式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 非法处理国家秘密载体的责任:同样依据第四十八条,非法获取、持有、买卖、转送、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或通过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或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未经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等行为,都将依法受到处分。
    • 违反保密规定的技术操作责任:如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将涉密计算机、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等,也将受到行政处分。
    • 其他技术和管理违规行为的责任:包括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改作他用等行为,同样会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 刑事责任:

    •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密法规,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且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的,也将酌情处罚。
    • 为境外机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此类行为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 民事赔偿责任:

    • 在特定情形下,如因违反保密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等给权利人造成损害,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这主要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交叉的情形。

特殊处理情形:

  • 对于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保密法》规定了一种特殊处理情形,即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以确保所有违反保密法的行为都能得到适当惩处。

总结与建议:

  • 保密法通过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的设定,构建了一个全面而严密的法律责任体系,以有效维护国家秘密的安全和完整。
  • 各机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确保定密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责任追究。
  • 如遇到保密法相关问题或疑虑,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更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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