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 和 挪用资金罪 完整介绍-徐明良律师|法行宝
2025-12-17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完整介绍如下:

一、职务侵占罪

  1. 定义: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2. 犯罪构成:

    • 犯罪主体: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除外(他们若实施类似行为,则构成贪污罪)。
    • 主观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意图永久性地剥夺单位对财物的所有权。
    • 犯罪客体: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包括动产、不动产等各种财物。
    • 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
  3. 法律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犯职务侵占罪的,若数额较大,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 若数额巨大,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若数额特别巨大,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4. 数额标准:

    • “数额较大”通常指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
    • “数额巨大”则指职务侵占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5. 示例:

    • 某公司销售主管私自将客户支付的货款据为己有,并挥霍一空,没有归还的打算,其行为就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挪用资金罪

  1. 定义: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2. 犯罪构成:

    • 犯罪主体:与职务侵占罪相同,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除外(他们若实施类似行为,则构成挪用公款罪)。
    • 主观方面:意图暂时使用资金,有归还意愿,没有永久占有的故意。
    • 犯罪客体: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不涉及所有权的整体转移。
    • 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且符合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形。
  3. 法律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犯挪用资金罪的,若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若挪用资金数额巨大,将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若数额特别巨大,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有挪用资金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 数额标准与情形:

    • “数额较大”一般指挪用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 具体情形包括: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
  5. 示例:

    • 公司财务人员为了炒股获利,擅自将公司的闲置资金转出用于股票投资,计划在盈利后归还,若数额较大且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总结: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在犯罪目的、侵犯客体、客观行为表现以及法律处罚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这两个罪名对于确保正确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若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