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网贷共同借款人不能未经对方同意自行填写相关信息,否则可能涉及法律风险。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合同签订的自愿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其成立需以双方自愿为前提。共同借款涉及多方权利义务,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填写信息(如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可能因缺乏真实意思表示导致合同效力瑕疵。若另一方事后未追认,合同可能被认定为部分无效或可撤销。
共同借款的法律性质
共同借款中,各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若一方擅自填写信息导致借款条件(如利率超出法定上限)或用途违法(如用于非法活动),另一方可能因“共同过错”被牵连承担责任。例如,若一方虚构借款用途,另一方可能因未尽审查义务而需共同还款。
实际操作中的风险
建议措施
总结:共同借款需严格遵循自愿、真实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填写信息。若已发生此类情况,建议立即与对方沟通并固定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评估风险。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