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承包土地户主死亡,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能否继续承包土地”,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家庭承包的主体是农户,而非个人。这意味着,尽管承包经营合同上可能只有某一家庭成员的签字,但承包的主体实际上是整个农户家庭。因此,当户主去世时,并不意味着承包经营权就随之消失或转移。
接下来,我们分析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情况。这并不影响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存续。因为,如前所述,承包的主体是农户,而不是户口本上的个体。只要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即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存在,并且没有与死亡人员分户),那么该农户就仍然享有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进一步地,如果家庭成员死亡,但其他成员仍然存在,并且没有与死亡人员分户,那么家庭承包户就没有消亡。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地仍然按照原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其他家庭成员对于家庭承包经营权仍然享有权益。
然而,如果家庭承包户因为某种原因(如所有家庭成员都迁入设区的市、转为国家在职公职人员、婚嫁后在居住地已取得承包田等)而消亡,那么原家庭承包土地将不予确权登记,而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用于解决人地矛盾。但这种情况并不适用于您所描述的情形,因为您提到的是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而并非家庭承包户消亡。
综上所述,当承包土地的户主死亡,且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时,只要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即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存在,并且没有与死亡人员分户),那么其他家庭成员仍然可以继续承包土地,并享有相应的承包经营权。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