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诈骗案中,诈骗金额本金的审计通常在刑事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委托专业审计机构进行,但也可能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补充审计,或在审判阶段由法院指定审计。以下是具体环节的详细说明:
刑事侦查阶段(核心环节)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为查明诈骗金额、资金流向等关键事实,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涉案账户、合同款项、资金往来等进行专项审计。此阶段审计报告是认定犯罪数额的核心证据,直接影响案件是否达到追诉标准(如个人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100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
审查起诉阶段(补充环节)
若检察机关认为侦查阶段审计存在遗漏(如未统计关联账户、未区分合法与非法资金),可能要求公安机关补充审计,或直接委托另一家审计机构重新审计。例如,若嫌疑人辩称部分款项为正常业务往来,审计需剥离该部分金额。
审判阶段(争议解决环节)
若被告人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如质疑审计方法、数据来源),法院可能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复核,或要求审计人员出庭接受质证。此时审计需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及司法审计规范,确保程序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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