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工伤哪些赔付-邓刚律师|法行宝
2025-12-14 劳动纠纷

工伤十级伤残的赔付项目主要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和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具体如下: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需要注意的是,本人工资有上下限规定,即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在某些地区,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能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
  3. 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 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交通食宿费:

    • 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1.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 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 停工留薪期护理: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在某些地区,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能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特殊情况说明

  •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所有赔付责任均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包括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四、维权途径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待遇,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 与用人单位协商:尝试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处理。
  3. 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4. 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总结:工伤十级伤残的赔付项目明确,涉及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两方面的责任。工伤职工应了解自身权益,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在必要时采取合法途径维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