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其制发日起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对于能够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对于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
这些规定确保了国家秘密在必要的期限内得到保护,同时也考虑了信息的时效性和公众的知情权。如有任何关于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