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个别家庭成员转城镇市区户口后土地是否还能承包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该家庭成员是否仍然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紧密相关的。根据相关政策,户籍迁出但仍持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其仍然具备承包经营权资格,应保留迁出人口的承包地。这意味着,如果个别家庭成员虽然转为了城镇市区户口,但仍然被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那么他们仍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另一方面,如果户籍迁出并因婚姻、考取公务员等原因丧失了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那么该成员就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过,按照中央提倡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要求,在承包期内,承包户内的承包地会由户内其他共有产权人继续享有。
此外,我还想补充一些相关信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农民的土地、宅基地和集体收益权益不受落户城镇的影响。也就是说,即使家庭成员转为了城镇户口,他们之前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仍然受到法律保护,不会被轻易回收。
当然,如果家庭成员因为各种原因不想继续承包土地了,他们也有多种处理方式。比如,可以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其他成员,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并获得相应的补偿。此外,他们还可以选择流转土地经营权,以获取一定的收益。
但是,也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承包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或者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那么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并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综上所述,个别家庭成员转城镇市区户口后,土地是否还能承包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仍然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如果仍然具备,那么他们仍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不具备,那么他们就不再享有该权利,但承包户内的其他成员会继续享有承包地。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