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若双方确认无共同存款,需在协议中明确写明相关条款,以避免后续纠纷。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如下:
明确表述无共同存款
在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部分,需清晰写明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存款。例如:
“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银行存款、现金或其他货币性财产,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补充说明财产状况(可选)
若双方希望进一步明确,可补充说明各自名下账户情况。例如:
“男方名下账户(账号:XXX)及女方名下账户(账号:XXX)均为各自婚前或婚后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离婚后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避免模糊表述
切勿使用“大概”“可能”等模糊词汇,例如“双方无大额共同存款”或“双方共同存款已分割完毕但未列明金额”,此类表述可能引发后续争议。
示例条款
以下为完整示例,供参考:
“财产分割
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或其他货币性财产。
双方各自名下账户(附清单)均为个人财产,离婚后归各自所有,另一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双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已如实披露全部财产状况,若存在隐瞒或虚假陈述,需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事项:
如有其他财产分割或离婚相关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