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前,原告在借条上擅自添加还款时间,这样的行为通常不能起到法律效果。
首先,从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真实性角度来看,借条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其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且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告在起诉前擅自修改借条,添加还款时间,这种行为破坏了借条的原始性和真实性,有可能导致借条的法律效力受到质疑。
其次,从证据规则的角度来看,经过修改的借条在诉讼中可能被视为有瑕疵的证据。如果对方当事人对修改部分不予认可,法院可能会对该部分内容的真实性产生合理怀疑,从而影响其证明力。在极端情况下,法院甚至可能因借条被修改而完全不予采信。
最后,从实践操作的角度来看,即使原告在借条上添加了还款时间并成功起诉,但在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完全有权利提出异议,并要求对借条的真实性进行鉴定。一旦鉴定结果显示借条被修改过,原告将面临败诉的风险,甚至可能因提供虚假证据而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我强烈建议原告不要擅自修改借条,而是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确实需要明确还款时间,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并重新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或者对原借条进行公证修改。这样既能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